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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简介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简介

依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简称协会)章程》成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分会是协会的分支机构,业务受政府主管部门和协会的监督和指导,分会是由从事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和热心检验鉴定业务的团体、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盈利性机构,分会的宗旨是发挥协会桥梁纽带的作用,积极配合政府机构加强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开展行业自律;协调政府执法部门与企业的关系。会址设在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1座。

进出口检验鉴定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检验鉴定机构分会是协会的内设机构,独立开展工作。

一、分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由政府主管部门、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及会员推荐产生。每届任期4年,可连任,平时可根据情况按程序进行调整。

二、 分会下设秘书处为常务办公机构,内设各工作部门。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各项业务的开展和日常工作。

三、 分会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会议不定期召开。

四、 分会下设专家技术委员会,由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检验检疫系统的业务人员以及部分国内外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组成。

分会的主要业务范围和职能包括如下方面:

一、 宣传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普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知识。 二、 收集、整理涉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行业的发展动态、资料和国内外市场信息,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 制定并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开展行业自律,在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下对行业发展与行业秩序做出自我管理。

四、 组织开展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团体、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 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会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开展技术咨询。

六、 组织会员就政府将要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检验鉴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研讨,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 组织会员开展技术合作等活动。

八、 组织与各行业协会的沟通与交流。

九、 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培训工作,承担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十、 接受和承办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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