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贸注入“正能量”
10月23日,雷峰塔下,西子湖畔。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支树平与浙江省省长夏宝龙代表双方在《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战略举措合作备忘录》上郑重签字,拉开了国家质检总局对浙江外贸注入“正能量”的序幕。
全方位抓质量
10月16日,位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迪洛爱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的100多千克封口膜在进厂检验时,被确定为不合格。该公司的“首席质量官”、总经理吕霞峰果断行使在质量管理中的“一票否决权”,当天就将这批货退还给了供货商。
今年4月,当北仑检验检疫局向迪洛爱公司提出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建议时,正好与公司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的想法一拍即合。几个月来,迪洛爱公司在“首席质量官”的严格把关下,产品质量不断提升,订单已排到了明年5月份。
在行业龙头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是宁波局在全方位抓质量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五年来,该局共检出不合格货物20279批、货值170.1亿美元,查处违法案件7974起,环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了1.5倍、3.1倍和3.9倍。
同时,该局在全系统率先实施出口企业质量问题约谈机制,今年在9家茶叶生产企业试点质量约谈机制,上半年召集宁波地区所有147家出口食品企业,听取企业履职质量责任报告,强化了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积极建议并促成宁波市政府设立全国首个“出口质量奖”。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来到宁波为10家获奖企业颁奖,在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引导示范和宣传作用。在该局的建议下,出口产品抽检合格率被纳入宁波市政府绩效考核,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
以学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为契机,该局开通了全系统第一个官方认证政务微博,运用新媒体做好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发布,目前已发布各类质量信息近1400条,吸引近6000网民关注,互动近4000余次,为抓质量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重探索提效率
今年前10个月,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批次约500万批、货值197.3亿美元,其中由宁波口岸直通放行42.3万批、货值166.0亿美元;无木质包装检疫核查批次比例由100%降低到30%,预计全年减少查验3万余批,减少口岸留箱6000自然箱,近60%进口货物受益;入境船舶电讯检疫比例由原来的平均约35.7%提高5至10个百分点;入境空箱检疫查验比例由原平均8.2%降至5%;验证监管企业检验检疫周期从原来的3至5天缩至1天……
这一组组数据见证了宁波检验检疫人在优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方面作出的努力,见证了宁波检验检疫人的智慧和能量。
优化出口商品的产地检验监管模式、口岸验放监管模式、入境木质包装检疫模式和入境卫生检疫模式是宁波局近年来一直探索的重要课题。
该局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机制,引入企业及产品风险分级和诚信管理等理念,提高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效率。对工业品全面推行“三管理”监管模式,通关速度明显加快,企业仓储压力获得释放。食品农产品全面推行企业分类管理与风险管理相结合模式,质量管理到位企业的低风险产品的抽检率大大降低。
继续实施浙江省域出口商品直通放行机制,把原来的产地和口岸两次报检、两次检验检疫、两次查验放行变更为“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今年1月至10月,宁波口岸直通放行42.3万批、货值166.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4%和3.0%。
通过风险监测评估和分析研判,强化分类监管,降低检疫抽查比例,对木质包装货物实行预放行,减少现场吊箱留箱,“红名单”企业一半批次免予抽查,其他企业批批抽查的箱量由30%下降至20%。
创新船舶检疫监管模式,对宁波口岸出入境船舶实行统一电子申报,入境船舶电讯检疫比例提高5至10个百分点;优化空箱检疫查验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集装箱风险分析及预警管理,进一步降低入境空箱检疫查验比例。
促开放强能力
今年9月,在首轮全国口岸核心能力考核验收中,宁波6个对外开放口岸中,大榭、北仑、梅山和栎社机场4个口岸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口岸核心能力考核验收。
2012年,在该局的支持和协助下,宁波的港口建设迈出了大步:宁波大榭实华45万吨级原油码头、万华2万吨级原油码头对外启用,穿山北港区启动对外开放的申报工作,梅山保税港区集装箱码头、穿山北港区中宅煤炭码头通过临时停靠国际船舶的申请,浙江省液化天然气(LNG)工程正式引入第一船天然气,宁波光明散杂货码头、象山新港码头可临时停靠……
同时,在学习借鉴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经验的基础上,宁波局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符合宁波口岸实际的检验检疫监管便利措施,积极推进象山石浦港区整体对外开放,扶持宁波口岸做大对台贸易。今年1月至10月,象山口岸对台小额贸易进出口70批次、货值444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7.3%和119.85%。
助企业增效益
小微企业是宁波地区出口企业的主力军。面对当前严峻的外贸形势和小微企业实际困难,宁波局推出了一批服务企业政策,出台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5大方面、21类、51项服务外贸发展的具体工作任务,并逐步得到贯彻落实,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龚正对此作出重要批示予以肯定。
2012年,该局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检验检疫费用减免的相关政策,免收2012年第四季度所有法定检验检疫物出入境检验检验费。今年1月至9月,累计为进出口企业直接减免检验检疫费用1.87亿元。共签发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21.82万份,货值75.07亿美元,按平均减免关税5%计算,辖区内出口企业累计可享受国外关税优惠3.7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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