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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上半年检验鉴定人员水平考试考区设置的通知

2015-05-06 来源: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
根据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人员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安排,2015年上半年考试将于5月23日举行。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结合就近原则对此次考试考区进行了划分,现就考区设置情况公布如下:
(一)在天津、南京、郑州、海口、合肥、珠海、长沙、深圳、乌鲁木齐、无锡、厦门、西安、石家庄、青岛、大连、南宁、北京、广州、重庆、成都、武汉、上海、苏州、宁波、东莞、福州、舟山、杭州设立考区,共28个;
(二)将哈尔滨、长春考生合并至大连考区参加考试;
(三)将呼和浩特考生合并至北京考区参加考试;
(四)将兰州、昆明、银川、贵阳、西宁考生合并至成都考区参加考试;
(五)将太原考生合并到郑州考区参加考试;
(六)将南昌考生合并至长沙考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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