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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海关总署《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10-11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创新服务外贸监管模式,提升进出口商品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2021年10月8日发布《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便于及时反馈各单位的意见,我会特转发该通知,请各单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反馈方式一:
1.请登陆海关总署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52/
302329/zjz/3938404/index.html在该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
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然后提交。
2.海关总署电子邮件:hgcx@customs.gov.cn
3.海关总署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邮政编码为: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二、反馈方式二:
1.协会电子邮件:ccib@vip.163.com
2.协会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B12座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检验事业部,邮政编码为:100029,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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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1号健翔山庄C11座
电子邮件:ccib@vip.163.com 联系电话: 010-8202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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